农村宅基地如何管理、如何实现村民住有所居,一直是我国政府最看重,也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2021年9月1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新意见,在保障村民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厦门市政府提出了包括建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集中联建住宅、待拆区域村民提前安置等建设性提议,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看一下具体内容吧~
厦门政府将如何保障村民住房需求?
1、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
(1)厦门市政府提出,遇到限建区、适建区内城镇化水平较高,宅基地供需矛盾又比较突出的情况,当地村委会可以牵头组织,集中村民手中的承包地,组织村民使用集体土地,统一规划建设,并统一分配管理,建造中高层的村民住宅小区。对于承包地被集中的村民,村委会也应依法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村民补偿。
(2)建造的公寓式村民住宅应参照宅基地审批方式进行分配,根据实际户型及面积,统一组合分配。享受的公寓建筑面积按家庭户计,一户总和不得超过270平方米。
2、提前安置
(1)意见中指出,厦门各区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在禁建区、限建区实行提前安置。经申请后,批准提前安置的村民,应自行拆除危房,向相关部门申请原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登记,宅基地交由组织收回,由村委会代为统一管理。
(2)提前安置房将参照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及模式,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拆迁安置房必须在该村完成整村征地拆迁,或取得拆迁房源8年后才能进行上市交易。已经享受提前安置政策的村民,将不再列入拆迁安置范围,如果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仍享受村成员的其他权利。
3、集中联建住宅
(1)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厦门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建区内新增集中成片农村住宅,由当地委会组织村民使用集体土地,集中联合建设住宅。
(2)在集中联建住宅时,当地村委会根据具体规划和村民需求,在规划区内选取适合联建住宅的建设地块,组织集中村民承包地,以有偿使用的方式统一安排宅基地,并统一建设风格。对于承包地被当地村委会集中使用的村民,也同样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有关2021年厦门宅基地新政的相关内容,住宅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相信大家也对新政中建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集中联建住宅、待拆区域村民提前安置等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想了解更多建房小知识,请多多关注住宅在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