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是村民创收的重要手段,土地承包制也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备受关注。2021年浙江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公布了多项农村改革措施,宣布将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那么2021年浙江省将如何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开展呢?我们一起往下看~
2021年浙江如何深化农村改革?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并取得法律授权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全省域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2、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整治产生的节余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
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股权流转、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权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情况。把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扩大到更多县(市、区)。
4、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优化生产者补贴制度。加大央行政策性资金定向支持力度,率先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巩固面向所有农户的免担保小额普惠贷款成果,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深入推进基层农担服务机制创新,做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深入实施中央财政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试点。
5、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样板。深入实施“阳光治理”工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探索推广线上“村民说事”等新模式,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治理典型范例。
有关2021年浙江农村改革以及土地承包试点等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浙江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是共同富裕先行先试的重要途径,为农村产业振兴提供有效支撑,也给予了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可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产业,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