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农村村民处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也能有效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2021年11月26日,《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其中对于土地承包方如何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具体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解答,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安徽此次土地流转新规的具体内容吧!
农村土地承包方应如何流转土地经营权?
1、土地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2、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3、土地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没有土地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
4、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等相同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5、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6、土地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7、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8、经土地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联系方式等;
2、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10、违约责任。
有关2021年安徽农村土地经营权如何流转的相关内容,住宅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在处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手续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妥善准备好所需资料,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