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建造房屋的时候,有部分地区会比较重视房屋风貌,会发布房屋风貌有关的政策规定,那福建省自建房风貌政策是怎样的呢?下文住宅小编就带着大家来了解这方面的介绍。同时,还整理了福建省自建房质量安全是如何规定的介绍,想了解的朋友速来围观吧!
一、福建省自建房风貌政策是怎样的?
1、关于福建省自建房风貌的政策,我们可以参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任务清单的通知》。其中,规定了乡镇政府在审批新建农房时,需要对照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七要素,来严格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
2、县级住建部门有责任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工作,并且还必须加强对建房户按图集设计、乡镇按图集审批管控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如果在建房过程中,有发现违反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的,县级住建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对竣工房屋不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含裸房),不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具体的政策内容就不一一细述了,大家可以到政府官网查询了解。
二、福建省自建房质量安全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措施的通知》可知,福建省对自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很严格的,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建房村民在申请建房时,应委托一名符合条件的工匠做为“建房工匠带头人”。由其负责建房施工事宜及质量安全管理,工匠带头人要有丰富农房施工经验、经工匠培训、无不良安全记录,并书面承诺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2、而且,还规定了在审批建房申请的时候,村委会就应该严格把关,审核工匠提交的资料,然后报送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核发审批文件时,应同时向申请人和工匠带头人发放、宣讲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和安全管理要求,宣讲情况要经宣讲人和申请人、工匠带头人签字。镇村包片领导、挂村工作队、村两委、房屋安全网格员巡查,以及各级住建部门督导调研时要核查上述要求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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