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二、农村建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1、盖房前必须进行申报审批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村不允许私自建房。如有翻盖或者新建房屋,必须提前申请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否则,轻者罚款,重者会被强制拆除。
2、宅基地满足一户一宅政策
现在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多宅农村居民不仅不会申请到新的宅基地。多余的宅基地还会面临房屋强拆宅基地产权收归集体所有。
3、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
农村建房,条件必须符合农村户口,城市户口不允许在农村买卖宅基地进行建房。另外,很多农村已经禁止审批划分宅基地,农民自建房符合当地村镇整体规划。
4、建房面积符合审批标准
各地对于农村自建房都有严格标准规定,农民自建房屋高度、面积一定不要超出国家规定的建房面积,一旦超出,房子将属于违章建筑,将面临拆除或缴纳罚款的处罚。
5、土地性质
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建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地、随意改变土地性质属于违法行为,新建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另外,水源地附近、公路两边的控制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附近也是不允许建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