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农村一直在进行确权活动,但不少朋友早年进城发展时就把户口一起转过去了。那么,户口不在原籍怎样确权呢?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下面就由住宅小编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介绍。
户口不在原籍怎样确权?
户口不在原籍是没有办法确权的,一旦村民把自己的户口迁出了原籍的话,就代表该村民已经不属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那么这位村民就已经无法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了,但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的使用权却还是归该村民所有的。
当经过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公示以后,就可以对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确权,不过在进行土地登记的时候,在权利人的属性一栏中一般都会被标注为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但只要房子还可以使用,没有出现坍塌现象,该村民就可以一直使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没有权利对房子进行翻建、重建、改建等等。一旦房子出现了坍塌或者是破损到无法居住的现象时,该宅基地就会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把宅基地重新分配给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村民。
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
1、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则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在这住宅小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依法确定其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关于户口不在原籍怎样确权,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对想要了解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如果还有想要了解的相关资讯别忘了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