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若是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内不知其怎么操作才合法。接下来,美术资料网的小编就来说说买房如何避免夫妻共有?
一、买房如何避免夫妻共有?
婚后买房子,想住房产权为一人所有,需要先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然后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住房房产证,到本地公证处,做住房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房产证登记人一人财产,双方签字做公证,取得公证书注意保管,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形式,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所以如果你能证明目前买房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如果离婚女方将没有办法分,但是如果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女方可以分得一定金额。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为双方按出资额共有,按份共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证明?
1、父母全部购买房地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作为给子女的单一礼物,无需父母分别表达意愿。
2、其中一位父母清楚地表示了送给丈夫和妻子的礼物。
3、银行提款时,向开发商购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量相同,从而可以清楚地证明住房资金的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如果父母为购买房屋做出贡献双方均可视为捐赠给配偶双方,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另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的产权,以投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的,为其登记。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只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子的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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