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各城市的供暖时间
河北供暖时间一般是当年11月至次年3月,但各地区实际供暖时间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以张家口为例,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采暖期为当年11月1日开始至次年3月31日止。如果遇有气温异常,供热公司按照政府主管单位文件通知,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其它区县以当地管理办法规定时间为准,部分城市供热时间如下:
石家庄
11月10日全网达标供热试运行,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暖,如遇极寒天气,供暖日期还可能提前。
承德
10月18日下午开始弹性供热,预计10月30日市区既有负荷全部具备供热条件。
张家口
10月23日开始正式供暖,康保、尚义、沽源、张北和崇礼于10月15日已提前供热。
秦皇岛
11月5日零时开始正式供暖
唐山
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热,具体供热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廊坊
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热,具体供热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保定
11月15日正式供热,具体供热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沧州
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热,具体供热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衡水
11月7日零时正式供暖,由衡水恒通热力公司提前向广大市民供暖。
邢台
11月15日开始正式供热,具体供热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邯郸
11月15日正式供热,具体供热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二、河北供暖的温度标准
1、河北省供暖温度标准是不低于18℃。供热起止时间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供热单位应当按确定的起止时间供热,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2、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在开始供热时间15日前具备供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