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年以来国家对农村的发展真的是愈发的重视了,而新农村建设就是当下正在进行实施的一个政策之一,很多农民都非常的关注,那么湖南新农村建设政策是什么?有补偿吗?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全面了解一下。
一、湖南新农村建设政策
1、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凭乡政府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
2、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税费,占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进行指导,并免费向农户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办房产证只收工本费,免收登记费,测绘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5、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其供电设施、广电设施、电信设施均由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统一总线到点,安装到户,分户安装其入户材料费按现行价格收取,免收安装工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6、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结合改厕兴建沼气池的,经验收合格后,由每个补助800元(含实物)。
7、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宽的标准浇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门按标准补助外,市财政在通村公路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重新补助。
8、水泥路建设由行政村自行组织施工,不对外承包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零税、零费。
9、上级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试点村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足额拨付到有关试点村使用,其他部门不得从中代扣任何款项。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财政按主体工程投资的15%予以补助,乡镇(街道)予以配套补助。
11、凡用于农民新村建设的木材,纳入农民自用材管理,由乡村两级出具有效证明,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用材数量,免收林业规费并给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励改造“空心村”。对利用“空心村”闲置土地建设新村并达到新村建设标准的由市政府将予以适当的补助,并按规定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二、湖南新农村建设补偿
1、关于新农村建设宅基地的补偿,首先要看当地政府有没有出台新政策,宅基地是否按照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其次要看村民有没有和村里签订协议,如果签了协议,就按照协议的要求进行补偿。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以上的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湖南新农村建设政策以及相关的一些知识了,想必大家现在应该对这些问题都了解的差不多了吧,相信通过新农村建设,以后的农村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