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广大地区的农民大多有自留地,但是自留地本就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近些年土地确权的政策实施时,大家就比较担心,自家的自留地是否能确权的问题。那么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2020年农村自留地的最新政策内容。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看了!
一、2020年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是什么?
1、根据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土地是属于全民和国家所有。农村以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之外,属于集体所有,那么自留地就归集体所有。”所以公民是不可以把自留地来作为遗产的继承,而公民只享有其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是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者是买卖,也不可擅自的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的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是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是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也规定了在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
3、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到了国家的保护,不可以随意的侵占。并且自留地是需要进行土地确权的,而关于自留地确权登记的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的进行处理自留地、园地等确权的问题,凡是被纳入了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确权的登记。
二、自留地如何确权?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三、农村自留地不确权有哪些危害?
1、表明土地所有权和收益权是公地;
2、表明该土地是如被人应用则属于非法应用;
3、表明面积不清,四至界线不明,面积不准;
4、表明不能被私人承包经营,流转;
5、受到利益侵害时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自留地能拿到征地补偿吗?
1、自留地已经归并为承包地的地区
这种自留地就等于是承包地了,确权、补偿都跟承包地一样,只是拿多拿少的问题。
(1)首先,补偿款分为三部分: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其中前两个直接给农户,土地补偿费则是要经过村集体分配。
(2)很多时候争议就出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按规定是被征地农户拿不低于80%,其他则是村民开会决定,分配给其他村集体成员。
(3)另一个决定拿多拿少的因素,是自留地上的附属物。你在土地上投入越多,设施越昂贵,补偿也就越多。比如有温室大棚的地就比普通菜地补偿多4倍左右。
2、村里仍区分自留地的地区
这种情况下就比较复杂了,主要是因为各地的处理方式还不一样。有些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留地的征地补偿遵循的是这样的原则: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青苗补偿费,包括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归青苗和附属物的所有者;安置补偿,如果你已经得到安置,就没有这个钱了,没有安置的,可以选择拿补偿或者由安置组织给你买保险。
(2)更棘手的是自留地的确权问题,很多地方对于自留地确权这块的规矩都比较模糊,导致自留地“没名没分”,这也是在征地时容易出现补偿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年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是非常关注自留地的确权问题的,所以上述政策内也提到,已经被划为承包地的自留地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且在征地时有征地补偿哦。希望小编的解答能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