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规定越来越完善,8月21日,新余市政府新闻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
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
完善规划。结合“拆三房,建三园”等各项农村工作,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
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以完善农村宅基地保障和取得、退出、审批、监管等相关制度为基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建房名单“四个公开”制度,协调处理好村内农民建房选址、轮候排序和承包地调整等工作,优先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建房需求。
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举措
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机制。重点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导自然村选好村民理事会,完善工作章程,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职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退出、收益分配等事务自主管理中的作用。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农村新“七项工作”为抓手,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要求,整合多方面资源和资金,充分调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深入推进“六好”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山水美市”,促进农村面貌改善和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新农村建设正在逐步前行,在这里祝愿广大的农村朋友生活越来越好,都住上自己的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