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缴纳税费大家应该都不太熟悉,税费也包括了许多的种类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讨论一下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办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了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以及赠与的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的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的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的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纳税人应当如实的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宣传辅导。主管税务机关应要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的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之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到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依据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的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以后再进行清算,多退也少补。
二、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途径有哪些?
1、核定的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的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的税率征收。
2、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票据,二是不能够提供票据,但是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能够提供购房票据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票据所载的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按票据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3、不能够提供购房票据,但是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以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的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以上是小编为您提供的有关于什么是土地增值税的相关信息了,土地增值税也是有一定的方式方法征收的,其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