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农村的房屋在房屋继承时是比较复杂的,不仅会涉及到房屋本身还涉及宅基地等问题,也很容易产生一些纠纷。估计有不少人对于农村房屋如何继承的这方面的事情没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下面就跟随着小编的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父母农村的房屋如何继承的相关知识吧。
一、父母农村房屋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会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一些补偿,应当要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的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的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的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一些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是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的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的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要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是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经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二、房屋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意接受的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而进行,但也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以后,如果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的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的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了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了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的谅解,互相的让步,达成了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要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不到协议的,任何的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够仲裁。因此,有关的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够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到的有关于父母农村房屋如何继承的相关知识内容了,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我们只拥有其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建议大家请专业的律师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