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了一则《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对于河南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了一定的调整。该政策的调整在很短的时间内,引起了较大的轰动。那么,此次河南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作了哪些调整呢?就让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吧。
河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
一、申请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
2、累计连续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具有城镇户口;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在郑州市购买自住住房;
5、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6、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7、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8、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9、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10、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河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内容
1、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2、推进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河南住宅公积金贷款新规内容及其申请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