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价格、户型面积、设备标准、销售对象、物业收费标准、政策限制等方面。其中以户型面积为例,商品房户型面积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面积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经济适用房的单元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它以适用为主。
价格方面:对于商品房,价格由开发商和市场经济决定。政府是完全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由市场确定各种资源应收的价位。对于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于市场价。除免收土地出让金外,并给予别的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各种配套费减半征收;所有的行政事业的收费减半;小区的建设配套费不摊入住宅的成本等。
户型面积:经济适用房的单元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设备标准:开发商为了把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提起来,在商品房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进口的高档设备。对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要求:尽量采取一些质量比较好、价格比较适中的功能设备,以降低房价。或者说本身由于市政府在价格上的限定,所以开发商一般也不会用太高档的设备。
销售对象: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限制较少人群需要有购房资质。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讲,人群特定(低收入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另外面积要有所控制,虽然目前暂时还没有具体的面积控制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
政策限制方面: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对经济适用房政府要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经济适用房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