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20年,四川省普遍建成市级或县级“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6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四好村”;全省农村基本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建设目标,形成以“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为代表的四川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模式。《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区域布局、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以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四川省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全面开展“四好村”创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社会管理创新。
《规划》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进程。坚持全域全程规划,有效盘活农村闲置、低效用地,促进适度集中居住,实现用地节约和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率。从平原、丘陵、山区及民族地区实际出发,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体现地域特点和民俗特色。同时,注重分层指导,在全域推进的基础上,培育一批特色村和精品村。
《规划》强调,将旧村改造与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相结合,科学规划,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的自然形态,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布局优化、质量强化、配套深化、卫生洁化、村庄绿化和环境美化为标准,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民居功能。尊重原有村落布局,按照“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的要求,严格保护林盘、田园,保留乡土味,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相合的肌理形态。统筹利用闲置地和现有宅基地,优化民居和设施布局。
在实施过程中,统筹协调安排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应保则保的原则,注重新建、改造和保护之间的有机结合,不搞“一刀切”。
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划定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切实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村落空间、传统文化遗产形态,维护传统村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推广“小组微生”模式,坚持“三打破、三提高”和“三避让”,本着尊重农民意愿、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规模,防止脱离农村实际的过度集中。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正确处理山、水、田、林、路与民居的关系,严格保护林盘、田地、沟渠、水体等生态资源体系,保护农耕文化,保留生态本底,体现背山、面水、进林盘的乡土味道和农村特点,让幸福美丽新村留住绿水青山、记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