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在发展绿色建筑上很是积极,近期采取了一些相关的措施来进行推进其发展,据有关信息得知,在2018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开工面积比例达到100%、竣工面积比例达到40%。具体的一些有关安徽省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出的措施在下文会给大家详说。
1、抓好绿色生态城市试点创建。督促11个省级绿色生态综合试点城市落实创建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成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形成创建经验。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绿色生态综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2、加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强化在建省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管理,督促各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示范任务。开展2016年度省级示范验收,及时总结提炼示范经验做法,发挥资金绩效。
3、推进绿色建筑标识第三方评价。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要求,指导各市开展第三方评价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研究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制度,严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管理,不定期对绿色建筑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4、积极推广绿色建材。联合省经济信息化委指导省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机构开展绿色建材评价研究,加快绿色建材评价步伐。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宣传,引导开发单位和消费者采购使用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探索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统计计算方法,研究建立绿色建材应用统计制度。
5、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落实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工程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督促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2018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开工面积比例达到100%、竣工面积比例达到40%。
6、打造高品质绿色建筑。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鼓励项目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开展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范,打造可体验展示、可复制推广的经典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