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对全省14个市州2017年度完成装配式建筑任务指标进行了绩效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我省装配式建筑推进力度明显加大,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长沙市荣获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远大住工等9家企业获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17年底,全省累计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2472万平方米,共建成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0个,11个市州已建好标准化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基本实现市州全覆盖,年产能达2500万平方米。娄底、邵阳建成农村装配式建筑PC工厂,株洲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之中。
经统计,2017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共完成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722万㎡(含装配式地下管廊、桥梁等市政工程),实现直接生产总值150亿元,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总产值超250亿元。重点推进地区(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完成460.4万㎡,积极推进地区(长株潭以外其他市州)完成261.58万㎡。除永州、张家界、衡阳三市未完成年度占比任务外,其他市州均完成了年度占比任务,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1.61%,为省委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6%。
二、主要做法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长沙、湘西、郴州、怀化等市州推进力度大,措施硬,效果明显。岳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门成立了装配式建筑管理科室,怀化市建立了装配式建筑项目库,株洲市、湘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调度装配式建筑项目,在项目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强化项目落地措施。
(二)政策支持有力。全省大部分市州出台了本地区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部分地区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长沙市政府出台文件,对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按100元/㎡奖补,要求三环以内新建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造要求,有效地促进了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落地。
(三)机制模式创新。大部分市州建立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湖南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会(联盟)先后发展了40多家上下游骨干企业入会,为全方位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共建模式,打造装配式建筑千亿产业集群奠定了坚实基础。我省“装配式建筑+精准扶贫”、“装配式建筑+一带一路”、“装配式建筑+筑博会”模式已在全国形成“湖南模式”。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目前我省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和产业基地主要集中在省会长沙市,部分市州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较少,产业发展滞后。
二是推进工作欠力度。少数市州政府和部门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文件精神不及时,对推进装配式建筑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部分市州既无机构也缺人员。
三是项目监管未到位。一些市州质量监管人员不熟悉装配式规范规程,装配式建筑企业人才匮乏,构件工厂制作和现场装配施工质量监管缺位,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较多,现场施工管理粗放。
四、工作建议要求
2018年,围绕建筑业向绿色化、装配化、信息化转型发展,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摆自身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完成绩效考核目标,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向高品质高性能稳步发展。
(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省厅拟出台《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2年)》《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2018年绿色装配式建筑绩效考核办法》,各市州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加快制定本地区配套政策。所有市州要求在2018年上半年前出台本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推动协调融合发展。建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机制。2018年,全省各市州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求达到40%,绿色建筑要求按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二者融合发展。
(三)加快工程项目落地。2018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求达到15%,长株潭达到25%。各市州要根据本地区发展规划,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做好项目统筹计划,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四)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州装配式建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2018年绿色装配式建筑绩效考核办法》和省绩效办要求的上传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报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建立质量监测平台。全省将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监测追溯信息平台,在构件生产和装配施工阶段实施信息化监管,各市州要逐步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设计、生产、施工、管理全过程质量可查、可追溯。进一步落实开发、建设、设计、生产、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