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襄城县农村盖房子新规定已经出来了,要想盖房,得符合相关规定。现在农村建房是越来越严格了,政府为了严格管理农村土地,盘湖闲置资产,对农村建房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农村盖房已经不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了,稍不注意就会变成违规建筑哦。
2018襄城县农村盖房子新规定:
1、农村建房的申请条件
首先必须是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必须是本村村民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必须和乡镇主土地利用规划相一致,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坚持“先批后建、建新拆旧”的制度。新建房屋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可以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是村里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不可以超过180平方米;如果受到条件限制,居住分散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不可以超过240平方米,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包括住宅和附属用房、庭院用地。
3、农村建房的建筑层次
建筑层次根据规划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平均层高不得超过3.4米。半地下室、架空层层高超过2.2米(含2.2)按一层计算。
2018年农村盖房手续:
1、建房户向村集体提出建房申请,并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村集体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
4、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5、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2018年想要在襄城县农村盖房子,一定要按上述要求走流程,获得宅基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