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乡村的利好政策一波又一波,在农村有宅基地的老百姓早已羡煞旁人,这不又一利好政策来了,小编看了都想去乡村建房子了。
4月下旬,江苏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1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委1号文件。
多省发一号文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今年2月4日,备受各界关注的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文件发布后,多个省份陆续开始出台地方文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整理了一份各省发布“一号文件”时间:
河北省 2018年2月
四川省 2018年2月
河南省 2018年3月
安徽省 2018年3月
湖北省 2018年3月
辽宁省 2018年3月
福建省 2018年3月
江苏省 2018年4月
湖南省 2018年4月
其中,这些地方一号文件都不约而同提到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除了这些发布地方一号文件的省份,其他多个地方也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相关计划。
而在本次2018江苏一号文件中,《意见》明确提到:
要认真总结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根据国家部署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
还发现,陆续发布一号文件的这些省份,对比2017年8月国家发布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提到的13个重点城市对应的省份,有大比例的呼应,这或许不是巧合。
宅基地“三权分置” 激活农村闲置资源
从全国到地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意义何在?
首先,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意味着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村集体所有,但农民们可以把宅基地房屋的使用权以转让、租赁的方式转给租户,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激活农村沉睡资产。
其次,政策在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的同时,促进了宅基地价值增值,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此外,让有志创业者下乡投资、有条件的市民回归田园生活,这对于农民和“乡居生活”需求者来说是双赢局面,去农村租房对于需求者来说将更有保障。
安徽、浙江颁布首本宅基地使用权证
2018年2月27日,安徽省旌德县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发出,村民王五四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一栏写明了“三方”:王五四(宅基地使用权人)、方圣莲(宅基地资格权人)、旌德县兴隆镇大礼村民委员会(宅基地所有权人)。(见下图)
4月24日,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小百丈村村民王定龙领到了红通通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证。这本证书也是浙江省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政策的支持与逐渐明朗,让人们慢慢感觉到:
广袤的农村市场还有很多方面待开发。身边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下乡租用空闲农房休闲养老、追逐创新创业、找寻田园牧歌的梦想。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在闲置资源被盘活、农民增加收入的同时,农村将越来越有向心力,越来越有活力!
一项又一项的政策已经足够让更多的对乡村有信心了,我也深信农村发展条件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