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展新农村建设,贯彻乡村振兴的战略成果显著,各个区也都在继续进行着,经开区已经进入了2018年扫尾阶段,剩余562栋要在今年完成整治。我们一起来看看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2018赣州空心房补偿标准。
经开区2018年空心房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验阶段(1月1日至2月10日)
对照《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验收考核方案》(赣市农攻字〔2017〕16号)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空心房”整治区级验收工作方案》(赣经开办字〔2017〕496号)文件要求,开展镇、村、组三级自验工作,排查整改盲区和遗漏区域。乡(镇)自验合格的行政村报告至区“空心房”整治办,区整治办开展复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区级验收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要迅速调度部署,倒排工期、制定整改计划,详细分解目标,建立销号清晰管理台账,确保全面整治落实到位。
(二)市验整改阶段(2月11日至6月30日)
按照市级验收组的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对市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间要求,要全部责任对人,逐村逐户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未抽查到验收的行政村,同样按照市级验收标准,开展好整治清理工作。争取被抽查到的11个行政村、2个贫困村在3月底全部通过市级验收。
(三)总结深化阶段(7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分析自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以来,我区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之处的经验,善用成功经验继续推进整治进程,做到每一户、每一栋“空心房”都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按照《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住房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执法和水土保持等职能有机结合,形成强大合力,从源头上控制“空心房”的产生。
关于补偿标准,每个地方都有所不同,以下是南康区的补偿标准参考一下。
关于赣州空心房的整治安排和补偿标准就是这些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用,请继续关注“美术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