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辽宁省博物馆新绘画馆“中国古代绘画”中展出了一卷古代纸本水墨人物故事画,全图共分八段,主要描绘了经筵会讲、金像赞佛、笺经校义三个情节,讲的是东晋元兴年间,高僧惠远在庐山东林寺同18位贤士建白莲社专修净土法门,并与陆修静、陶渊明、谢灵运相善故事——它就是《白莲社图》。
这卷流传有序的作品在展览中被标为宋代张激所绘,然而画图中并没有作者款识。
此前根据卷尾张激、赵德麟的题跋曾有人判定其为宋代大画家李公麟所作。建国初期,张珩在《木雁斋书画鉴赏笔记·卷四》记述此画作者并非李公麟;后又出现旅美学者何惠鉴的“皆以别无佐证,聊存此以备一说”的假设,即认为此或为张激所画。而后便有人把此画定为张激所画。“澎湃新闻·古代艺术”持刊发辽宁博物馆研究馆员黄伟利就此考证的专文,他认为,持此画是张激所绘的论点实有待商榷,“其实经过几十年前两次全国书画鉴定组的鉴定,在各位前辈鉴定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之上,此《白莲社图》卷已经确认为北宋末期的无款画作。”
《白莲社图》局部
辽宁博物馆此次展览中的《白莲社图》说明
递经历史长河的颠簸,能够流传下来的中国历代精品画作实在是太少了,能够具有代表意义的经典作品更是少之又少。然而,就是在这样稀少的存世中,由于历史流传过程中的多重复杂因素,还是有些精品杰作尚未闪耀出经典的光辉。正在辽宁省博物馆新近开放的绘画馆中展出的宋无款《白莲社图》卷,就是这样一卷尚未被充分认知的水墨人物故事画杰作。水墨的表现技法在中国画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崇高地位,几乎可以说是文人画的命根子。那么,此《白莲社图》卷的珍贵性恰恰就在于是纯以水墨为表现形式的早期作品,不仅成熟,而且异常的精彩。
《白莲社图》局部
纯以水墨为表现形式的绘画在中国美术史研究中通常被认为是文人画的兴起,发端于北宋晚期,当时的代表人物是李公麟(1049-1106),他的画作被称为“白描”。根据此《白莲社图》卷的整体特征,可以确认是在北宋与南宋交替时期创作完成的,比李公麟活动的年代稍晚一些,且笔墨表现风格有明显的不同,其主要特征是笔墨表现更加丰富多彩,任务的线条与神态更加灵动起来。这是在李公麟白描画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水墨画新风格,堪可称为代表南北宋交替时期水墨艺术发展成就的经典之作。然而,此作的经典意义至今却仍然深陷在所谓作者“名头”误区之中,而难以被深入的研究与欣赏。
《白莲社图》前段
我们先来看看此无款《白莲社图》卷在古代,怎样被变成了“李公麟”。全卷现在仍然完好地保存着清宫装裱的原状,卷中从首至尾除钤有多方清宫藏印以外,还有多枚清初著名收藏家梁清标的收藏印分布于卷中前后,每纸间的接缝处多数有梁清标钤骑缝印。于此,梁清标收藏与入宫后的状况,基本可以分辨清楚。画心后部下角处存有宋朱文半印,足以证明此画是从宋代流传下来的。将此画指向了“李公麟”的说法,就在题跋部分前两纸中,李德素的隶书题跋开头便道:“白莲社图,熙宁中龙眠李公麟伯时所作也。即云松泉石,遂为道场,不以屋室碍所见也,……。”其后范惇题诗一首,下面又潦草补题:“绍兴己卯(1159)八月既望。后二年再得张、赵二公跋尾书于后。 ”
《白莲社图》的范惇题诗
《白莲社图》局部
张激第一跋的意思是,大观三年(1109)借到前面李德素白莲社图记并摹下来,还特别说明李公麟、李德素都是他舅。赵德麟的跋题于政和丙申(1116)二月十七日,说的是白莲结社以后的状况,其间在“社图”处有刮涂,而“横披小轴”也与此卷不能相合。其后紧接着有张激第二跋:“是年冬,传此本于赵元尗。投子山叟张激书。”这两纸题跋内容的中心意思是,一、画是李公麟作的,二、跋是可靠的。但是,将《白莲社图记》与画面对照,其开头“挈经乘马以入者,谢康乐灵运也。蓝舆而出随以酒者,陶渊明也……。”的记述就不能与画面相合,后面的顺序也有多处不合,明显记的不是此卷画,《白莲社图记》两侧尚存的宋朱文半印也足以证明此记是后拼进来了的。尽管这两纸题跋存在着多项可疑之处,但是,在清宫入藏时,还是根据这些题跋将此《白莲社图》卷著录在了李公麟名下。所谓“李公麟作《白莲社图》卷”,大体就是这么来的。
《白莲社图》卷后的题跋
《白莲社图》卷后的张激题跋
排除李公麟所作的鉴定意见,1963年就登记在了辽宁省博物馆的文物收藏卡片上:“中央书画鉴定小组鉴定意见:宋人无款《白莲社图》卷”。具体情形在张珩先生的《木雁斋书画鉴赏笔记·卷四》(上海书画出版社2015年5月版)中有记:“宋人《莲社图》,白宋纸本,十三接,高 公分,总长八四九。 公分。水墨画。此图《秘殿珠林续编》著录,以为李公麟作,近时一致以为非伯时手,已无异辞。而徐邦达、杨仁恺据张激跋定为即出投子手笔,余亦未敢赞同。然此卷树石、人物画法,虽未是第一流,作手要非反响,其为北宋末或南宋初人所作,固无疑义,不必定指为谁也。按:《白莲社图》旧本有谢灵运张蓋入山及陶潜篮舆携酒二段,此卷无之。以卷前纸特短,且画意未全,当已佚失,非故欲存十六贤耳。”其后还记有关于对张激题跋分歧:“跋纸二,宋黄纸本,高同,长 公分。张激跋二则皆隶书,赵跋行书。此跋今为主要分歧之点。谢稚柳以为张赵二跋系从他卷移来,与此卷无涉。徐邦达、杨仁恺以为此卷即张激所作。余据范惇记语,以为跋固与卷无涉,乃范氏录入者。今并记诸说俟考。”由此得知,当时,徐邦达先生和杨仁恺先生曾据张激题跋提出过“张激所作”的意见,但张珩先生和谢稚柳先生认为此跋是从他卷移来的,与此卷无关,也不可能是张激作的。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徐先生和杨先生有关张激所作的论述。
《白莲社图》中段
我本人随杨先生参加全国古代书画鉴定组工作多年,从没听杨先生说过这样的观点,特别是1988年7月全国古代书画鉴定组再次来辽博鉴定此卷时,杨先生和当时在场的谢稚柳先生、刘九庵先生、傅熹年先生一起都认同是北宋末南宋初年佚名画作。倒是对题跋提出疑问较多,杨先生对范惇潦草补题部分有疑问,傅先生认为范惇的跋是抄录的,赵德麟题跋中有剥去的字,此跋要进一步研究。在上次全国鉴定的基础上,各位老先生一同对此卷做了进一步的探讨,本着为以后研究留有余地的原则,大家一致同意定在北宋末期为妥,图名保持旧藏的惯例,以免错乱。
《白莲社图》局部
《白莲社图》局部
不想,在此后不太长的时间里,错乱还是发生了。缘起旅美学者何惠鉴先生于1987年9月在《上海博物馆集刊》第四期发表的《澹岩居士张澂考略并论<摹周文矩宫中图卷>跋后之“军司马印”及其伪印》一文,何先生文中推测张澂大概在1100年后至1106年做监察御史时,可能追随其舅父李公麟六年,受到了书画的熏陶。又因辽宁省博物馆藏《白莲社图》卷中的题跋,顺带推测张澂可能还有一个兄弟张激,也从舅父游,但是,明确说明:“皆以别无佐证,聊存此以备一说。”于是,有非书画研究者借题发挥,将何先生研究张澂过程中的一个假定,用来作为确定张激就是《白莲社图》卷作者的证据,在仍然没有其他“佐证”情况下,将张激与张澂直接拉为兄弟,又引卷中张激题跋可能引起的歧义,就直接给此宋无款《白莲社图》卷按上了张激的作者名字,编入馆内职工集体编写的《辽宁省博物藏书画著录·绘画卷》中。于是,这个说法就传开了,愈演愈烈!
《辽宁省博物藏书画著录·绘画卷》
《白莲社图》卷后的题跋
全国书画鉴定组的杨仁恺先生与谢稚柳等在鉴定古书画
《白莲社图》后段
综上所述,经过前后两次全国书画鉴定组的鉴定,在各位前辈鉴定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之上,此《白莲社图》卷已经确认为北宋末期的无款画作,其论证过程以及结论在张珩《木雁斋书画鉴赏笔记·卷四》以及全国古代书画鉴定组编《中国古代书画鉴定图目·十五卷》(文物出版社1996年2月版)已经记载的十分明确。即便无惧权威,也请移尊大驾,去展厅实查一下,那拼接、涂改、前后作晃证据就摆在那里,再请将“张激”的隶书,与前面“他舅”隶书对比一下,那能是一个家学传承吗?此前的“李公麟”已经让相关书画的递藏与研究很无奈了,此宋无款《白莲社图》卷真不能再归到“张激”的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