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雪)
3月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 在3月30日召开的文化部201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晓东结合国家文物局2016年重点工作,就《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几项制度和措施对“十三五”时期文物工作做了说明和介绍。他表示,在有关部门、文博单位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博创意产业在“十三五”时期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一是关于严格执法、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朱晓东表示,《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承担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强调要把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专设“严格责任追究”一节,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朱晓东介绍,国家文物局将继续组织有关单位研究量化文物工作的考核指标,总结地方的成功实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逐步将文物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二是关于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朱晓东说,我国文物资源分布极不平衡,文物资源密集地区的保护压力不堪重负,依靠一己之力难以承担保护任务,也影响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与财政部协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确定补偿对象、补助范围、实施方案,抓紧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推进。
三是关于设立公益性文物保护基金。朱晓东介绍,个人产权的文物建筑特别是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纳入了政府依法保护的范围。但目前这类文物并没有财政补助渠道,社会资金也难以进入,致使很多文物建筑处于破败不堪、自生自灭的境地。经与财政部协商,今年国家文物局已经委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关于加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我国文物资源“金字塔”的底座,市县级文保单位11万余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总量高达近64万处。朱晓东说,对这些文物的保护管理,单靠政府是不现实的,必须创新管理,拓宽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2015年,国家文物局面向全国文物系统征集了一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典型事例,在文化遗产日重庆大足主场城市活动上进行了宣传推介,并出版了《向守护者致敬》一书。今年,国家文物局拟继续开展这项活动,发现更多典型事例,让这些典型人物、典型经验为更多人知晓,获得更多尊重。
五是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措施。《意见》设立“重在保护”专章,从七个方面突出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可谓是浓墨重笔。朱晓东介绍,文件提出了一些新措施,比如健全国家文物登录制度,今年是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收官之年,国家文物局将依托这次普查,建立国家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实现文物资源的动态管理和社会共享。
六是关于拓展文物合理利用。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抓紧编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凝练了一批重大项目,包括国家记忆工程、“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展示体验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朱晓东表示,目前,文化部牵头、国家文物局参与,正在研究制定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性文件,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健全国家扶持和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