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岁孩子夏健强的画作陷入抄袭、代笔争议。有网友称,夏健强出版的画册中,一些画作与台湾漫画家几米的作品“高度雷同”。夏健强的母亲张晶表示,儿子喜欢几米漫画多年,风格类似的几幅画完全出于学习心态临摹,“绝无故意抄袭想法”。
10月8日,几米品牌官微“幾米JimmySPA”发布维权声明微博,微博中提及近期“天才小画家”的事件,称“已在了解相关讯息并拟定对应办法”。8日晚间,夏俊峰之妻张晶连续发布三条微博,称儿子的画是受几米作品启发,并就给几米带来的困扰表达歉意。几日的各方争论和吵闹之下,几米品牌官微“幾米JimmySPA”又再次发布声明,表示近年来的模仿事件确实对几米品牌造成了困扰,但目前几米希望能够安心创作。此事也渐渐告一段落,但抄袭、临摹等字眼,仍然不绝于耳。
无独有偶,10月5日,著名艺术家曾梵志作品《最后的晚餐》,以1.8亿港元成交价格刷新了中国当代艺术品的拍卖纪录,抄袭质疑声也随之扑面而来。曾梵志的《最后的晚餐》完全拷贝了达芬奇的同名画作,无论是人物的数量、动作、形态、桌子、环境等,让人一眼望去,都几乎是完美的套用。此画作于2001年,是曾梵志“面具系列”中尺幅最大的作品,长达4米、高2.2米,尤伦斯男爵夫妇于作品创作翌年就将其纳入私人收藏中,至今才出现在市场上。而就是这样一幅天价作品,如今也同样引来反对意见。
抄袭?还是临摹?哪个才是错?有人说,张大千年轻时还临摹石涛的画呢,后来卖得比石涛还贵。也有人搬出了著作权法,认为应当由法律来裁决。这一次,无论是孩子的画作,还是天价艺术家的作品,都绕不开这样一个艺术界定:何谓抄袭,何谓临摹,这道艺术圈的历史难题,如何求解?
艺术圈观点
一个小孩的画
你说他抄袭,本身比较过分
曹小卉(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副院长)
我们所有的人学习绘画,都是从模仿、临摹开始。在夏健强这件事情上,因为这个小孩很小,模仿也好,抄袭也好,在现阶段来说,也只算作是一个孩子学习绘画的过程。一个小孩的画,你说他抄袭,本身是比较过分的,不大适合孩子发展。现在很多人关注的点不是画画对孩子本身产生什么影响,而是这个事涉及到他的父亲,有密切的关系。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而且对小孩会有很大的伤害。
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必要界定他的画是抄袭还是临摹,应该任其自己发展。既不要说出了个天才画家,也不要说他抄袭。只要他画的形象、风格与原作有区别,都不是抄袭。至于风格,如果没有任何改动或者改动的地方很小,包括创意、形象、绘画技法90%都是别人的。才叫抄袭。如果只是借用这种方式,画了其他内容,即使风格很接近,但构思都是自己创作的,都不算。据我所知,夏健强的画和几米的没有一张一模一样的,那就是模仿。而涉及到发表、评奖、出售的作品,那必须是自己的创作,这就是出版社和他妈妈应当承担的责任了。
刚刚拍出天价的某中国画家的《最后的晚餐》,和达芬奇《最后的晚餐》在构图上是一致的。我们把这个叫再创作,或者叫重新演绎。大家都在拍西游记,你能说那是抄袭吗,只是翻拍成了另外的样式。画家用他个人的创作深意和意图,将现代的形象放进去,自有他个人的解释。
对于现代艺术而言,往往是观者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会认为它是什么,没有一个硬性的答案。
绘画不经过临摹
难道大师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陈默(艺术批评家)
查一查艺术史,模仿和学习是艺术家成长和传承的阶梯,创新的独立面貌是艺术家立足之本。去翻任何一本艺术史的书籍,临摹都会在一开始被提及,这是绘画的起源。而许多我们所熟知的艺术大师从学画起,都不可避免地会模仿前人,否则达·芬奇、伦勃朗、米勒、徐悲鸿等等,就只能从石头缝里蹦出来。
和很多刚开始学画的小孩子一样,他们的绘画更多的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其实根本也不是临摹。在我们对学生的要求中,临摹的作品必须一丝不苟,画画这种东西,大家都画一棵树,你不能说谁就抄袭了谁吧。其实,真正的画家在成熟以后,是很避讳“相似”这个字眼的,这必然会降低个人的原创性,有损自己的声誉。
法律分析
美术作品如何认定剽窃
在司法实践中仍是个难题
施杰(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
夏健强画册与几米著作权的争议焦点之一在于夏健强的画是否抄袭几米的漫画?抄袭即著作权侵权行为中的剽窃,是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作为自己的作品予以发表。剽窃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当中的署名权和复制权。剽窃他人作品是比较常见的侵权行为,但是对于美术作品如何认定其构成剽窃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标准性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是个难题。但是有个原则,是否具有独创性、与他人作品是否有着实质性差异是界定侵权与否的关键,这需要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鉴定。
夏健强的监护人面对网络上的大片质疑,提出其儿子的画册是临摹几米作品,那么临摹是否侵权?
临摹和剽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法律上来讲,剽窃他人作品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临摹并不当然构成侵权。临摹究竟是复制还是创作,我国著作权法的条文规定是回避了这个问题的,理论界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在美术界,临摹他人作品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对于临摹作品的商业出版是否侵权,我认为关键在于是否注明是临摹作品,夏健强画作侵权之争的关键就在于未注明是临摹几米的作品,理论上来看,如果临摹他人作品未作注明,是没有充分尊重原作品权利人署名权的表现,从这个角度分析不排除侵犯原作者署名权的可能。
网友观点
@pearlher_珍珠:有人说对孩子不要苛责,是的。一个孩子如果喜欢几米,模仿几米学习绘画,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教唆孩子说谎这种行为必须被苛责,真正无耻的是借助包装“天才”牟利的背后策划者。
@ohno又见ohno:作为一个看到微博然后立马上网自掏腰包购买《夏健强的画》并且经常给儿子看画的普通父亲,我就想问两个问题:1,卖书所得款项是否分配给三个家庭,分配比例是多少?2,此画册中所有画是否都由夏健强独立完成?
@财新网:【吴伟光:《夏健强的画》属临摹但构成侵权】吴伟光表示,抄袭和临摹是两个概念,抄袭是指把别人的画说成自己的画,临摹只是对别人的画进行复制的一种行为;在夏健强的画中,出版社没有告知公众哪些是临摹品,这显然是有过错的,因此出版社应承担更大的过错。
墨色国际:希望让几米安静创作
画册出版方表示抱歉
10月11日,夏健强母亲张晶对记者表示,儿子自幼学画接触几米作品后非常喜欢,“一个学画阶段的孩子,照着喜欢的画临摹”,所以十几张画跟几米的漫画非常类似。
几米公司否认将动用法律手段
10日中午,几米公司墨色国际发布官方声明,感谢网友和读者关心爱护。声明并未就夏健强画作是否侵权作出正面回应,但称“对于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模仿画作形式,确实常对几米品牌造成困扰甚至伤害”。
对于是否会用法律手段维权,声明称:即便到了法院,除可能涉及主观认定问题外,也会影响到几米从事创作的心情及时间……希望能让几米保持宁静,继续他单纯的创作生活……
是否认定夏健强的画作涉嫌侵权或抄袭?墨色国际相关负责人称一切以声明为准,其余问题不作回答。
策划方:很快公布账目
张晶回忆,2011年,有志愿者送给她一台笔记本电脑,她练习发微博时把儿子的画同网友们分享。儿子的画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后来,不少出版社和出版机构找到她,希望出版儿子的画。
二楼出版机构负责人葛磊表示,出版画册属公益性质。2012年年底,他们注意到夏健强的画,非常同情夏俊峰案中三个家庭的遭遇,于是就萌生了出版画册、捐助三个家庭的想法。只有初中文化的张晶坦承,出版强强的画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孩子;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出版机构的捐赠表态。
今年5月,《夏健强的画》经北京二楼出版机构策划、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每册定价128元。该画册收录了夏健强160多幅作品。葛磊称,画册7月售完,具体的账目还在核算之中。“很快会公布,并尊重张晶决定,将款项平分至夏俊峰案中涉及的三个家庭。”若捐款被城管家庭拒绝,该部分款项会捐给“免费午餐”和“静心图书馆”等公益项目。
葛磊介绍,《夏健强的画》首印5000册。今年7月,著名出版人路金波得知此事,加入其中,之后才有大规模的宣传。“如果是故意策划,应该一下子都卖光才对。”葛磊称,网络上质疑路金波因此事获利,事实上他和他的公司都是又搭精力又搭钱。
吉林美术出版社:对此感到抱歉
11日,吉林美术出版社社长赵国强对记者表示,作为专业出版人,在画册出版前没发现与几米漫画上的相似之处,应承担一定责任,他对此感到抱歉。
赵国强介绍,如果认定侵权,他们计划当日下午就开始回收。11日下午,赵国强又表示,经研究,出版社认为夏健强的画册现在还不能确定侵权,如回收是对作者不尊重,故取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