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020年—2022年。
一是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在天津市蓟州区等59个县(市、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各试点地区完善确权登记颁证、交易流转平台搭建、价值评估体系、抵押物处置机制建设等配套措施,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实现农民住房财产权。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8年末,试点地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306亿元,同比增长41.6%,累计发放575亿元。
政策解读:这是国家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上的一次尝试,是在不转移农民住房占有的前提下,将其作为本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为申请贷款的农户办理贷款。一是能够有效盘活农民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二是能够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
二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政策解读: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利于发展休闲农业、餐饮民宿、文化体验、乡村电商等产业,促进资本下乡,消费下乡。带动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三者共同发展增收。
三是有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从2005年起,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将农村闲置、散乱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整理腾退,节约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农村产业发展用地。
政策解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简单来理解就是通过合理有序的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政府投资修缮村内道路、水利设施,完善村内亮化工程、文旅休闲设施等,既可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又可美化农村生活环境,改善村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