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给予拆迁户的补偿性房屋,原本这类房屋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就在最近,国家出台政策2021年安置房将统一办理不动产证,并且在6月底前就要完成!那么,到底是否值得办呢?
日前,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要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其中强调了三大要点:
1、对于手续完善的安置住房,2020年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
2、对手续不完善的安置住房,应尽快完善手续,同时启动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3、对于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安置住房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承诺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意见》还指出:
1、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各地可结合实际,由市、县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建设单位等,统一获取办理登记所需的规划、用地、竣工验收、减免税收证明材料和经县级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搬迁群众身份信息、安置住房分配(购买)凭证等,代搬迁群众申请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2、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主体另行提供。
3、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安置住房登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并将登记簿信息及时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4、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要求,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得向搬迁群众收取不动产测绘、登记等费用,不得增加群众负担。因此,安置房办理房产证不需缴纳税费!
即便如此,在很多城市还是有很多安置房房主不愿意办理房产证,这是为什么呢?
在不少城市规定,安置房如果要办理房产证,那么就必须要先缴纳土地出让金。要知道土地出让金可是一笔很大的金额,比如每平方米的标准是2000元,如果房子的面积是80平方米,那么就需要缴纳16万元。虽然每个城市的规定都不太一样,但是基本上都有土地出让金。
但从客观上来说,住宅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办理安置房不动产证的。这里就以无锡举例:
从今年的8月30日开始,个人住房增值税缴纳年限从2年延长到了5年,也就是说如果你拿到房本的时间小于5年,那么在房子出售的时候就需要缴纳5.3%增值税。假如,房子的总价是100万,那么光是增值税就要5.3万,而现在很多人在买房并不愿意承担全部的增值税,到最后的结果就是买方和卖方各承担50%,与其这样,还不如早点办理产证!
此外,《意见》中已经明确,将安置住房项目完善手续承诺落实情况和不动产登记完成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整体考核验收范围,三部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再加上后续问题的解决,安置房产证应该都会顺利办成。
以上,就是住宅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安置房2021统一办理不动产证,6月底前就要完成的全部内容了。如果还有未办理安置房不动产证的朋友,记得尽早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