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可不像买小商品那样随意,是需要签订购房意向书、预售合同等相关协议的,很多人不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接下来,住宅小编就在此为大家介绍购房意向书和预售合同的区别,同时还为大家分享购房意向书有什么法律效力的介绍。
一、购房意向书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1、表达意思不同
购房意向书只是表达有买房的意向,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本身来说购房意向书主要是用来了解买房者在购房上符不符和相关的政策;而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进行的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条款内容不同
购房意向书和预售合同所罗列的条款是不一样的,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所在城市的购房政策,买方的基本情况看是否具有买房资格,房屋的相关证书以及基本情况。而预售合同除了以上信息以外,还会将房价、房屋交付、双方责任等一一罗列出来,可以说预售合同比购房意向书的内容更加的全面。
二、购房意向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1、首先要知道购房意向书是对将来正式签订买卖合同而提前签订的协议,一般来说在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购房人与开发区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按照协议如果开发商违反协议内容将房屋售卖他人,那么就需要双倍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定金;同样来说如果购房人违约,那么开发商就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意向书就单纯的只属于预约合同,内容中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即使违约承担的也只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当然,如果意向书的内容已具备合同的构成要件时,那么当事人一方违约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了。
通过上文的信息我们了解了购房意向书和预售合同的区别,以及购房意向书有什么法律效力的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看完记得关注住宅在线平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