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征收村集体土地补偿相关的问题,相信有很多朋友都是比较关注的,相关政策规定,土地被征收后,会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那征收村集体土地失地保障如何规定的呢?征收村集体土地要进行公告吗?下面住宅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这两个问题,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征收村集体土地失地保障如何规定的?
1、征收村集体土地在如今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为了确保被征收人征地后的生活有保障,国家有发布相关的政策规定。对于征收村集体土地失地保障的规定,大家可以参考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同时,该法条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对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村民在征地的过程中,征收人失地保障没做到位的,可以依法维权。
二、征收村集体土地要进行公告吗?
1、要公告。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来看,征收村集体土地要进行公告,通过公告相对能避免后期实施征收时,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有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2、而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也有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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