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对《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表示泰兴市宅基地管理要求对原“办法”予以修订,那2024年江苏泰州市泰兴市农村建房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宅基地申请在哪些情况下不予批准?
一、2024年江苏泰州市泰兴市农村建房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1、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原则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2、必须符合当地面积要求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应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禁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积、超高度建房。
3、拆旧建新政策
原住宅不符合规划或在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居住区易地建房的,应将“拆旧建新”作为新审批宅基地的条件,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必须先拆除老屋,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落实好复垦利用措施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到现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4、必须遵循一户一宅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二、2024年江苏泰州市泰兴市宅基地申请在哪些情况下不予批准?
1、不符合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
2、出卖、出租、赠与或以其他形式流转原住宅的;
3、通过买受、受赠、合法继承等方式已经获得一处住宅或其他超出“一户一宅”规定的;
4、宅基地面积虽低于规定标准,但实际住房长期空置的;
5、户口虽已合法迁入,但原籍住宅未依法拆除或转让的,或不承担迁入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义务的空挂户;
6、独生子女户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7、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户,其子女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8、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户,虽然子女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为女性的,未婚或已婚且配偶户口随女方迁入本村,男方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分户建房)要求分户建房,但父母独居生活的;
9、原有宅基地和住房被征收,已依法补偿安置的;
10、夫妻双方已有宅基地,离婚后一方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的调解书等司法文书放弃住房的;
11、其他依法依规不予批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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