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违建不用拆除?
1、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只要能分户,就不会追究一户多宅的问题了。一户多宅的可以进行具体分户的,多余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2、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可以暂不拆除。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违章设施。部分农业上的设施虽然属于违法的,但是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这一类的建筑物暂不拆除。
3、农民唯一的但是属于违章乱建的住所。这类住所虽然不符合规范,但是为了不让农民居无住所,还是会暂不拆除的。只是此类宅基地有一个要求,就是建筑面积小于贫困住房的标准。
4、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比如:一些农民会在自家的宅基地旁边建造一些车库之类的房屋,只要没有占用公共用地,不损害其他村集体成员的利益,就不会被拆除。如:阳光房等没有侵占到公共面积,不影响市容市貌且没有邻里纠纷的。
5、一些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这类房屋会给机会补齐相关的证件,可以缓拆或者不拆。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所说的这物种建筑暂且不会拆除,但是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拆除,所以,大家在农村建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以免以后在被征收土地的时候,因为是违章建筑不能获得安置补偿,这个是得不偿失的。
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
1、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由于我国现代城乡规划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许多城市房屋的登记手续不一定健全。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补办的手续。对政策如果是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一定要抓紧制定相关政策,不能解决的也应该进行详细说明,争取相互理解。
2、区别对待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违章建筑的一些成因不同、违法性质和成都的不同,所以采取不同的一个相关处理措施。对于因政府各部门等原因而导致手续不全的,应督促相关部门今早为被征收人补全手续;对于被征收房屋违法情节轻微、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或虽无法改正,但对城乡规划和城乡面貌影响不大的,可采取责令改正、罚款等相关的措施处理;对于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情节比较严重的,可责令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
3、公开、公平以及公正
由于现在很多的违法建筑它的涉及面广、政策性也是非常的强,在进行处理违法建筑时,程序是一定要进行公开,标准也要进行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