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危房,其已经不合适人居住的了,国家对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造补助政策,当然因其每个地区的发展不同其补助政策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2020山东临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山东临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4类重点对象和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2、对象认定
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深度贫困地区名单由扶贫部门提供。住房危险性鉴定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进行。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县区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郯城县参照省里的要求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A、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B、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9万元。
C、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
D、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群的在该类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
E、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户补助不高于1.2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1、农户个人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4类重点对象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4、县级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复核危改对象身份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人进行实地复核,并填《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改造标准等。
6、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抓好组织实施,分类推进。
7、竣工验收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资料来源于郯城县人民政府官网,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2020山东临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内容分享,若是大家对于临沂危房改造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