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设门式脚手架允许高度是多少?
1、当施工荷载标准值在每平方米3-5千帕时,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需小于等于45米。当施工荷载标准值小于等于每平方米3千帕时,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需小于等于60米。
2、高度25m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单立杆脚手架高度宜控制在50m以内。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应采用双管立杆、钢丝绳斜拉。门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撑和满堂脚手架时,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0mm。
3、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度。剪刀撑杆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二、门式脚手架验收规范有哪些?
1、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必要的施工设计文件及组装图;脚手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级合格标志;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脚手架搭设的重大问题及处理记录;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2、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人施工验收报告。安全措施的杆件是否齐全,扣件是否紧固、合格;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基础是否平整坚实;连墙杆的设置有否遗漏,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3、脚手架的水平度:
底步脚手架沿墙的纵向水平偏差应≤L/600(L为脚手架的长度)。
4、脚手架搭设尺寸允许偏差:
脚手架的垂直度:脚手架沿墙面纵向的垂直偏差应≤H/400(H为脚手架高度)及50mm;脚手架的横向垂直偏差≤H/600及50mm;每步架的纵向与横向垂直度偏差应≤ho/600(h2为门架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