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安置房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应该都不会陌生了吧,而且在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安置房,它主要都是源于房屋拆迁获得的一种补偿方式,以此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那么安置房过户2020年新规有哪些?需要哪些费用?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详细的来了解一下。
一、安置房过户2020年新规
定向拆迁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划拨、规定费用减免等有关的政策,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若有因为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则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安置人是因此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其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地进行上市交易。“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产权性质是界定为普通商品房,这种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来办理。
二、安置房过户费用有哪些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大概6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以及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土地受益金(代收):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核档费:50元/宗。
3、契税:税率一般都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来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以上的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安置房过户2020年新规以及相关的一些知识,想必对这方面的知识大家都掌握透彻了吧,也希望通过这些介绍能让大家足不出户的增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