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加快农村的发展步伐,国家也是推出了很多的惠民政策的,比如说农村的合作医疗吧,就是现在很多农民朋友比较关注的。它是一种以重大疾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保险。那么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哪些?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全面了解一下。
一、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合。按照省市统一规定,度筹资标准为,农民个人每人出资50元。各级财政每人补助240元,每人筹资总额为290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特殊的优惠政策。缴费时限后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合作医疗参合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一个人的最高封顶线。
3、自然生病在本县镇级零差价医院住院的起讨线为100元,补偿比为90%,在普通镇级公立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150元,补偿比为85%;在普通镇级私立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为80人;无第三责任人的外伤在镇级住院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为65%;自然生病在本县县级公立医院住院起付线为价600元,补偿比为75%;县级私立医院住院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为73%;无第三责任人的外伤在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为50%;自然生病在县外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1500元,补偿比为65%;无第三责任人的外伤在县外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为35%。自然生病在县外非定点国家公立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为55%;无第三责任人的外伤在县外非定点国家公立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为30%;正常分娩住院定额补偿20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500元。
4、参合农民住院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部实行出院即报。
二、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都是必须凭本人的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2、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4、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
以上的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及报销流程的全部知识,相信大家对这方面的问题都了解的差不多了吧,这样我们在办理的时候就知道怎么做了,也能节约办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