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和建档立卡的区别
1、国家标准不同: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农村低保户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已经完成审批,把贫困户的贫困程度记录在案,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贫困农村家庭。
2、评定标准不同: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低保户包括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二、农村低保户的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