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了吗?
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了,叫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等8种证书。
二、不动产权证什么时候生效?
1、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效开始,新的不动产权证就会生效。对于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国土部也作出了解释。“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
2、国土部称,不动产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这表明,在接下来不动产权证亮相之后,人们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只有发生房产交易,原先的两证才会“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两证就一直有效。
三、房产证和土地证分别有哪些作用?
1、房产证是指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在入住之后如果没有取得房地产权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的权利,也就是相关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土地证的办理是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凭领取的房产证和缴纳的契税凭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国土局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日后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有些地方实行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这是好的办法,但目前全国的多数地方仍然分开,二证合一是地方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