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市容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想要城市漂漂亮亮的,打造一个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同时给来客都留下好印象,棚户区改造是绕不过的环节。每个城市都在努力进行着这项工作,尽管遇到的困难重重。我们一起来看看攀枝花的棚户区改造情况。
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4649户。其中东区16306户、西区5184户、
仁和区672户、钒钛高新区347户、米易县610户和盐边县1530户。
攀枝花市按照“政府主导、居民自愿、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优先改造成片危旧房棚户区。启动改造前,将充分收集居民意愿并尊重,各项目居民改造意愿达95%以上方可启动改造。同时按照“附条件征收”的原则,征收协议签订和筹集资金的工作同步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棚改项目房屋征收签约率达90%以上;棚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西区的改造户有:
一、2018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一批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玉泉片区(东至陶家渡东路、西至法巴路、南至金沙江、北至格萨拉大道)等。
二、2018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三批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太平北路158号片区、太平北路161号片区、太平北路194号片区、凯旋巷23号片区、凯旋巷2号片区、凯旋巷28号片区、太平南路335号附号片区、135号1栋、135号2栋及附号片区自建房、太平南路125号附号片区、23号附号片区自建房、55号附号片区自建房、57号附号片区自建房、2号附号片区自建房、30号附号片区自建房、32号附号片区自建房,52号附号片区自建房、太安巷1-11号片区、太康巷3-5号片区、学园社区、花山中心社区、矿建社区、宝鼎中路社区、沟北社区、龙泉片区、玉秀巷、和畅巷及周边。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也会给与相应补助,其中搬迁补偿费按每户1200元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发放12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月执行(每户不低于600元)。
房屋评估价值内包括水电气设施设备价值,所以水电气设施设备不再单独补偿。对被征收房屋其它设施设备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标准发放:
1.电话100元/部;
2.光纤宽带100元/户;
3.有线电视500元/户;
4.空调移机300元/台;
5.燃气热水器移机150元/部;
6.太阳能热水器移机500元/台。
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执行(按产权登记建筑面积计算)。
除此以外还有货币补贴和购房补贴以及搬迁奖励等,非住宅类房屋也有对应补贴,具体情况可以攀枝花政府网站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