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农村自建房子的程序是非常麻烦的,如果你想要将自己家的房子赠与自己想要赠与的人的话,必须要经过法律的认可,一系列的程序走完之后,你才能够将你的房子赠与出去,不然如果在法律的范围之外,你就是非法赠送,会引起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如果你之前提前了解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你就可以有效的避免这类情形的发生。
首先,如果想要这个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最根本的要件,因为这样的活动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赠与人和被赠与者一定要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在法律的范围内,自愿行为都不会被禁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跟上述条件一样,赠与合同必须当事人双方都是自愿的行为,才能够继续成立下去,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想法,但是被赠予的人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不想接受这份财务的话,那么这份合同不能够继续进行,因为只要是单方面的行为,都无法使这个赠与合同的相关利益成立。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很多的国家都会沿袭着罗马法的一个规定,也就是说规定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的意思都是一致的,不一定非得赠予真正的东西,而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一个诺成行为,其实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也是值得肯定的。
3、无偿行为。构成双方约定的这个附属条件之外,其实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单务义务,之后的话双方并不会形成一种条约的甲乙方,因为这完全都是属于先前自愿的行为。
以上所有的方面都是关于房子赠与协议的注意事项,经过有关部门的申请之后,将有关知识了解的差不多之后,你就可以将你的房子赠与他人,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公证下,赠出去的东西就不再属于你自己的私人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