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的事情时有发生,就其征地安置补偿标准而言,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也是因为各地经济水平不一,其制定的补偿的标准也存在差异。近期有消息称,河北雄安新区征迁安置补偿标准已经出炉,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
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2019年5月7日,雄安新区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雄安新区2019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精神,研究新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议定,批准容城县实施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用地土地转用征收工作,标志着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会议指出,雄安新区由规划阶段转入建设实施阶段,做好征迁安置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和谐征迁。会议强调,征迁安置工作要紧紧围绕创造“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样板。
5月7日当天,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容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转用征收工作的通知,并经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在大河镇河西村、八于乡龚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征地告知书。
河北雄安新区征迁安置补偿标准出炉
据容城县自然资源局于大河镇河西村与八于乡龚庄村两村公开张贴的《征地告知书》显示,此次拟征收两村全部土地,其中拟征收大河镇河西村99.3946公顷,八于乡龚庄村59.4685公顷,拟征收面积共约158.86公顷。
依照此次新区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等。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依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支付土地综合地价补偿。
被征地群众的安置途径有三种,分别为货币安置、住房安置以及社保安置。据该告知书,群众如对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容城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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