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是每一位农民朋友都会接触到的东西,在我们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一般都是采取三权分置的政策,其使用权和承包权归农民所有。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不能任意的进行使用。条条框框的很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流程。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四条我们就知道了,农民的集体所有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4、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流程
1、准备资料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办理过户
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即可携带上述资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
3、进行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将在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者未提出异议的,准予审核通过。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了,时刻关注国家这方向的政策,毕竟我国各方面的政策每年可能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最后,感谢大家关注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