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农村里很多政策都没有现在这么严谨,很多关于老房子的相关证书因为一些原因都没有及时的办理,今天我们来为大家解决一些烦恼,那就是农村老房子没有宅基证该怎么办呢?别着急,看完就明白了。
一、农村老房子没有宅基证怎么办
1、可以补办,首先要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以及情况说明。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宅基证。
3、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丢失,可以登报声明将原宅基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重新办理宅基证。
二、宅基地证相关介绍
1、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2、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3、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区别在于使用权的权限: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而国有建设用地就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都已经非常清楚的了解了农村老房子没有宅基证怎么办这个问题了,当然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还需以实际情况为中心,此文只能给大家做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