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在一定程度上很好了解决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人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个头昏脑热,去医院看病时,想进行看病费的报销,但是却对其报销的范围及其比例等事宜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呢?有哪些相关的政策规定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吧。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相关政策
(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
A、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B、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C、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D、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A、农村普通人群,报销比例约为住院合规费用的80%;
B、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付费用不超过住院合规费用的15%。
3、大病报销比例:
A、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B、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2)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情形
1、自购药品费;
2、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
6、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
7、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
8、流引产;
9、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10、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
11、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
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流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2、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4、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
(2)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提供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处方、费用清单。
2、住院报销,须提供住院收费专用收据、项目明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提供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门诊处方、费用清单及相应诊断证明。
3、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报销,须同时提供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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