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不同类型的土地所征收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甚至于农村发展城镇化程度和所在地区的不同,都会影响到农村土地占用的补偿标准。很多农村朋友都不太清楚农村占地会从那些方面进行补偿,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2019年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农村占地补偿的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该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将不会予以补偿;
6、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每亩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7、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每亩的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二、农村占地补偿领取须知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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