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特性会对结构物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使结构物大幅度沉降、开裂、倾斜,甚至严重影响其安全和使用。在黄土地区修筑桥涵等结构物时,应对湿陷性黄土地基有可靠的判定方法和全面的认识,并采取正确的工程措施,防止或消除它的湿陷性。
二、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1、湿陷性黄土地基应采取拦截、排除地表水的措施。根据湿陷性黄土工程特性和工程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换填土、重锤夯实、强夯法、预浸法、挤密法、化学加固法等措施对地基进行处理。
2、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目的是改善土的性质和结构,减小土的渗水性、压缩性,控制其湿陷性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消除它的湿陷性。
3、在明确地基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湿陷性类型、等级等后,应结合结构物的工程性质、施工条件和材料来源等,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地基进行处理,满足结构物在安全、使用方面的要求。
4、桥梁工程中,对较高的墩、台和超静定结构,应采用刚性扩大基础、桩基础或沉井基础等形式,并将基础底面设置到非湿陷性土层中。
5、对全部湿陷性黄土层进行处理,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应自基底处理至非湿陷性土层顶面或以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来控制处理厚度。
6、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性主要是处理基础底面以下适当深度的土层,因为这部分土层的湿陷量一般占总湿陷量的较大一部分,这样处理后,虽发生少部分湿陷也不致影响结构物的安全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