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棚户区的改造也已经被提上了日程。可能有很多朋友还不是特别的了解棚户区,其实所谓的棚户区指的就是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的集中区,就是在城市中结构非常的简陋以及抗灾性差、居住拥挤、无道路、无绿化的公共活动场地。也是城市化建设中的一个毒瘤,所以国家对棚户区的改造是势在必得的。那么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是什么呢?
一、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的处理棚户区当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了房屋权证的房屋,会依法的进行赔偿。充分的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并且还要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的安置好被拆迁的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是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的问题,必须要坚持其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的思路,要用好、用活、用足了相关的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的量管理。尽可能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去选择非常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的问题而引发矛盾的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以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且要挖掘其潜力。
二、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费:根据县、区政府针对拆迁项目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安置方案》确认,该方案应当要合理,向被拆迁人公告并且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2、过渡费:如选择产权的调换,在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临时过渡的,房屋的征收部门应当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临时的安置费。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的不满12个月的,则要按照规定标准的50%去增付临时的安置费;如果超过了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的安置费。过渡费的标准要根据县、区政府针对此拆迁项目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安置方案》进行确认,该方案应当要合理,并且向被拆迁人公告并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3、停产停业损失费:如改造的范围内有门面房或者是商铺,实行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要按房屋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每月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基准价的5‰;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是一次性安置的,则要按照前款的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好了,有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的有关知识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了,相信大家现在也已经完全的了解到了棚户区的改造政策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政策的指引下能够彻底改造棚户区,让城市建设化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