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而公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随着近些年来农村地区的发展需求。农村集体土地要进行征收。部分农民朋友发现在农村地区的征收有不合法的行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主要有关部门进行批准的,且还需获得相应的征地许可证。那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如何进行征收的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
A、征地范围;
B、面积;
C、补偿方式;
D、补偿标准;
E、安置途径;
F、征地用途。
注: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2、征询村民意见
A、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
B、若村委会或村民提出了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并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A、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一同去往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
B、然后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双方共同确认表格内容,确认无误之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
C、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好字的表格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4、一书四方案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
A、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
B、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C、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A、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B、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C、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D、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另外,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A、被征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的种类、数量和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B、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C、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D、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E、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F、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
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后,若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公告方案有意见又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在要求听证的情况下还应当举行听证会。
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实存在需要修改的地方,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对于报批的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始组织实施征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9、土地补偿登记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若在规定期限内,超出未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对其的补偿按照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土地补偿后,被征地对象应将土地交付给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a、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b、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c、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A、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B、其他附着物补偿:
需迁移的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及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内容。若是大家想要了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的话,不妨可来参考下小编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