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有一句“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相信不少朋友对此还有许多疑问,下面就听小编为您详细解释!
什么是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
医保有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就是大家平时报销医疗费用时用的账户,这个是所有的参保人都有的账户;另一个是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比如药店买药、门诊看病等。不过,个人账户基本上只有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才有,城镇居民的参保人是没有的。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极少量的个人账户来自于新农合,原新农合有少数地区自行设立了个人账户,随着城乡整合,这些极少数的个人账户也被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数量远远多于新农合的个人账户数量,我们一般情况下说“个人账户”,都指的是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而不是原新农合、现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
为什么要取消?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方式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
1、额度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
2、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了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3、易诱发滥用。
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实现途径。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里面的余额会清零吗?
不会。即使多年不用医保卡,资金也不会被取消,应该会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住院或者门诊就医时,可以进行报销。
推进门诊统筹有什么好处?
1、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在50%左右。
2、对一些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019年居民医保还有哪些好措施?
1、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
2、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3、落实医保精准扶贫任务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着力解决流动贫困人口断保、漏保问题;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医疗救助增强托底保障功能。
4、加强公共服务
巩固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整合城乡医保经办资源,大力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方便群众享受待遇。
所以,其实大家不必惊慌,即便取消对于我们医保的余额以及我们的医保待遇都不会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