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国家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家庭摆脱贫困,出台了不少的相关扶助政策,其中在改造房屋方面就出了不少政策。有些四川的朋友常常说起关于农村土坯房的相关政策,但是详细的支持政策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来跟大家说说。
四川省土坯房改造支持政策
(一)统一规划设计。创新乡村规划编制,将土坯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按照适度聚居的原则,合理引导散居土坯房改造向新村聚居点集中。建立土坯房改造审批“绿色通道”,大力简化审批流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土坯房改造方案图集,免费向群众发放。鼓励传统村落中的土坯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缮、修复、加固,有条件的可作为传统土坯房民居维修范例加以推广,也可作为传统文化活动场所或传统技艺传习所,使村落传统文化得以活态传承。(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强化用地保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坯房改造整治所需年度指标实行专项管理,按不低于省上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安排用于保障农村住房建设,其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土坯房改造,指标不足的调剂解决,确保应保尽保。宅基地腾退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由村集体统一收储,优先保障用于农村土坯房改造。
拓宽土坯房退出渠道,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坯房宅基地的,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用于解决农房用地,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
用好增减挂钩等政策,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项目设置尽量与土坯房改造相结合,增减挂钩指标分配向土坯房集中地区倾斜,优先将土坯房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打通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与耕地占补平衡通道,原土坯房用地复垦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贫困县节余挂钩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指标收益返还用于支持土坯房改造。积极探索土坯房改造任务重的非贫困县,土坯房改造纳入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节余挂钩指标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流转。土坯房增减挂钩拆旧农户自愿、进城后生产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支持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安置。
盘活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土坯房改造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可用于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改造。(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
(三)实施财金互动。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市县政府对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给予适当贴息,降低农村困难农户改造成本,省级财政在2018年至2022年间按照市县财政年度实际贴息额的50%对市县财政给予财力补助。
探索建立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市县建立农村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的农户提供融资支持,对金融机构为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50%对市县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责任单位: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局)
(四)加强设施配套。易地扶贫搬迁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随迁户等涉及土坯房改造的集中安置点,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保障安置区群众的出行条件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能力基础上,统筹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流量流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五)整合扶贫政策。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改造的土坯房,分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项目优先组织实施。以贫困户为主的安置点,涉及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的随迁户可享受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88个贫困县在贫困户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可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社会各界帮扶资金,优先使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坯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