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建房子用的地叫做宅基地,居住在上面的农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办?请问可以申请补办吗?补办的程序是怎样呢?
土地证若是遗失了一定要重新申请,不然房子就是非法占地,有被拆除的风险。下面为大家介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流程。
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宅基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加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怎样?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过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通过的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人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实地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派人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以上就是办理土地证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希望要建房的朋友们看清楚了,没有土地证的请一定要去办理,只有办理了土地证建房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