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现在是大势所趋,优势明显国家也大力支持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占多少比例的目标。各个城市也行动起来分别制定了提高本市装配式建筑比例的办法。从今年的1月1号起天津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正式开始实行,其中有五类房屋应该做装配式建筑。
一、2015年12月23日后立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二、2017年7月7日后立项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
三、公共建筑。
四、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的住房项目(三个重点区域和四至范围在文件中进行了明确界定)。
五、2015年12月23日后取得规划条件的其他区域宗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商品住房的30%部分。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和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
方案实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项目在2018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按照施工图审要求组织项目建设(施工图审查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应该严格实施装配式建筑;没有要求必须实施的可以不实施但鼓励实行)。实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项目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没有拿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原则上都要实施装配式建筑。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新建筑中装配式建筑的面积要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京津冀属于三大重点推进地区之一。根据天津市装配式建筑的现状和发展条件,将10年工作目标分三个阶段进行安排。
第一阶段是到2017年底,保障房及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项目30%部分实施装配式建筑。第二阶段是从2018年至2020年,在试点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第三阶段从2021年至2025年,在这一阶段全市范围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都要实施装配式建筑。
以上就是天津市装配建筑的相关政策,更多装配式建筑内容敬请关注“美术资料网”!